关于开展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4-15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10

各位同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提前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可随时办理,无需预约。

二、办理方式

推荐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税务机关将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便捷高效。

三、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职工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5年综合所得收入汇算需补税的。

四、注意事项

1.请提前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核对个人基础信息、收入及扣除数据。重点核查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等)等信息,确保填报准确。

2.若在其他单位发放的 “全年一次性奖金” 或同类奖金已进行税收优化,汇算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计税方式。

3.申请退税的教职工,请确保已绑定本人Ⅰ类银行账户。如有以前年度汇算应补税未办理的情况,需先完成补税后再申请退税。

4.如您在填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咨询财务处/人事处。

5.详细操作步骤请见附件。

请各位教职工及时办理汇算清缴,以免影响个人权益。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人事处

2026年4月10日

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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