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2-24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8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将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初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尚未取得相应系列初级职称,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在职专任教职员。

二、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中级职称。

4.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初定职称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个人提交以下材料并交归属教学单位初审

1)个人填写开封职业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1),纸质一式四份(A4纸正反面打印)。

填写时请注意:①“专业”应与本人从事专业或者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相一致,且需与职称申报系统填写一致;②参加工作时间:本人初次参加工作时间;③“见习期间工作情况”“见习期工作小结”和“主要工作成绩及奖惩情况”不得空白;④其他信息均如实、准确填写。

注:《申报表》共4份,其中,第二页下方的所在单位为归属教学单位,人事部门为人事处。材料经教学单位初审合格并签章后提交4份。

2)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证(正反)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年度考核表(附件2)。

6)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工作证明(附件4)。

8)个人申报材料统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粘贴《职称材料清单》(附件5)。

注意:所有材料均需要个人留存pdf版本,后续系统上传需要。

申报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或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在认定“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要在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1年。

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以现从事专业为准。

(二)单位初审要求

申报人所归属的教学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逐一对照审核,确保信息一致和准确后,所有复印件盖学院章,申报单位在申报人《开封职业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第二页下方的所在单位考核意见处签章,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和考核报告,由各个学院统一报人事处。

(三)申报人员网上填报

人事处审核相关材料后,开通网上职称系统填报账号,申报人登陆http://222.143.25.146:8084/zcsb进行申报,系统填报请参考《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初定)》(附件6)。

网上申报信息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在线申报,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网上在线申报期间,申报信息提交后每人只有一次申请退回修改机会,切记谨慎操作。

四、时间安排及费用

(一)2024年12月25日—26日,个人自主申报,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各学院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和考核报告,由各个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2月26日17:30前报人事处。

(二)2024年12月27日,人事处统一审核材料,并开通申报人员网上职称系统申报账号。

(三)2024年12月28日—29日,个人在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

(四)2024年12月30日,审核系统填报材料,系统截止时间12月30日下午17:30。

五、其他要求

(一)因职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与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时间安排和程序完成各项工作。

(二)相关人员在职称初定时,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表格,如实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三)凡经教学单位审核后推荐到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申报人员业绩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对学院进行通报。

(四)在职称评审期间,学校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全校教职员工的监督。

举报电话:

纪委书记:翟明君15838030536

纪委副书记:陈 18237121875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樾15996238518

附件:1.开封职业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2.年度考核表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4.工作证明

5.职称材料清单

6.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初定)

人事处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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