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师函〔2024〕80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方案(附件1)和本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开始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面试现场确认做准备。如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到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三)考生须提前通过测试机构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等级证书,为后续面试、认定做准备。(线上报名:http://bm.cltt.org/#/online-apply-steps)
二、报考条件
(一)我校已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三)2024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免试人员:
1.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可直接参与认定。
2.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考试时间
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5年1月6日—2月28日
(二)线上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5年3月15日9:00—9:50
科目二:2025年3月15日10:05—10:55
(三)线上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5年3月22日9:00—11:00
四、考试方式
各单位统计本部门符合报考条件的参训教师名单,并按照《开封职业学院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参训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2)统一汇总后,于12月22日18:00前将加盖本部门公章的纸质版统计表送至人事处,电子版(Excel)发送至祁勇康、于璐,学校审核汇总后向省教育厅提交本校考生名单,考生名单通过教育厅审核后,由学校管理员分配账号。
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核对本人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单位无误后,上传照片和修改密码后可进行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3日—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3月22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五、其他
(一)各单位上报参训教师名单后,人事处将通过微信建立我校“开封职业学院2025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群”。教师资格工作开展期间,学校系统管理员将通过该微信群推进教师资格工作。
(二)参训教师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细心、认真、准确、规范完成教师资格考试各项事宜,若在各项审核、考试阶段发现考生重要信息存在虚假填报、填报不实或报名条件存在弄虚造假,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联系方式:
祁勇康 18737875536
于 璐 15537842337
附件1: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开封职业学院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参训教师信息统计表.pdf
人事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