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职业学院人事通报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人事通报 02 号
招生就业处***,作为对接人,在中专生日常对接方面,未请示汇报,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开封职业学院奖惩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款之规定
给予 书面提醒 处分 一次 敬请各位同仁引以为戒
人事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