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职业学院人事通报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人事通报 01 号
教务处***,在中专生课务安排上自作主张,不按教育规律办事,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开封职业学院奖惩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 申诫 处分 一次 敬请各位同仁引以为戒
人事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