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职业学院人事通报
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人事通报 10 号
我校人事处科长**、教务处干事***、通识教育学院教学干事***三位同仁,在制作及审核兼职教师课时费时出现差错。根据《开封职业学院奖惩管理办法》第三条第1款之规定
给予 书面提醒处分 一次 敬请各位同仁引以为戒
人事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