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工作职责
为提高学院人事管理水平,强化制度化管理特色,提升办事效率,特制定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院发展,拟订、修订相关人事规章制度。
二、结合学院整体教职工发展规划,拟定与规划各部门人事编制及职掌等事项。
三、负责起草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师资建设相关制度、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教职工招聘工作,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简历并组织选拔。
五、负责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办理资格审查、资料报送、组织评审、证书办理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人事异动、调配、聘任、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办理劳动合同签订、聘书聘函制作、离职交待、人事异动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考勤工作,办理教职工请假、出差、加班手续等业务。
八、负责人事奖惩事项,办理教职工奖惩考核,拟定学期考核计划,登记、汇总考核资料,整理考核会议纪要,制作考核通知单。
九、负责教职工校外人事档案服务及校内档案管理,协助办理教职工入户、迁移工作,办理档案调动手续、审核整理档案资料、组织年度考核、校内档案新增、变动工作,人事管理系统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各类考试及证书办理、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优秀教职工评选工作,制定评优评先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统计编制教职工名册、报表,根据需要提供各种统计资料。
十三、管理本部门签呈、通知、会办资料等重要人事资料。
十四、协助处长处理上级文件的收转及回复工作。
十五、完成处长交办有关其他工作。